近日,记者从湖北咸宁市工商局获悉,为提高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结合实际,咸宁市出台意见,进一步推进全市品牌建设,助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
据悉,咸宁市将健全完善品牌保护体制机制,以“扩大品牌总量、提升品牌质量”为宗旨,发展培育制造业品牌,培育1-2家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品牌企业,培育8-10家国内知名、行业领先品牌企业,建设20-30家自主品牌梯队;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新培育和发展2-3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品牌;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以旅游、广告、文化、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和发展8-10个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业品牌;发展“老字号”、知名商号品牌,培育2-3家具有潜力的“老字号”企业等。
同时,咸宁市还出台了激励措施: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市属企业由市级财政奖励40万元人民币,县级企业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奖励20万元人民币;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湖北名牌”的市属企业由市级财政奖励10万元人民币,县级企业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新获得核准注册地理标志的行业协会(学会、中心),由市、县两级财政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新获得核准注册国际商标的商标权属人,由商标权属人所在地本级政府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预计到2020年,全市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品牌数量大幅增加,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占比明显提高。
其中,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000件以上,商标国际注册达到15件以上,地理标志达到10件以上,全市拥有驰名商标达到15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超过100件、咸宁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湖北名牌产品明显增加;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在全省排位有上升,努力使咸宁跻身我省品牌建设的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