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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精心组织商标保护宣传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国家工商总局精心组织商标保护宣传
  为积极配合中美商贸联委会的召开,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大对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的宣传力度,精心组织了系列商标宣传活动,成效明显。
  7月11日上午,中美商贸联委会在北京召开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侯林介绍外国注册商标在中国的保护情况,并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李东生副局长指出,我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中外商标注册人是一视同仁的。凡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不管注册人来自国内还是来自国外,均享有同样的权利,受到同等的保护。
  李东生副局长强调,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鼓励创新、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所必需的,是我国自身发展经济的需要。今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执法能力,深入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李东生副局长还就中国保护外国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商标行政执法、商标侵权行为处理途径等问题,回答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亚太金融新闻社、美国全球广播新闻社等新闻媒体记者的问题。
  此次新闻发布会共有39家媒体的51名记者参加,其中国外媒体9家10名记者、港澳媒体2家2名记者。会后,人民日报、新华社、大公报、香港商报、华盛顿邮报等36家国内外媒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道,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此外,为配合中美商贸联委会的召开,7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今年上半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果;7月9日,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10个典型涉嫌商标犯罪案件,以事实说明 “两高”司法解释对于加大商标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已经发挥了作用。这些消息,在《中国工商报》和“中国商标网”上报道后,被很多新闻媒体转载,为中美商贸联委会的召开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国家工商总局在7月5日至6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经验交流会”上,对下半年的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地在按照总局行动方案深入推进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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