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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易中天: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0日 山东济南商业秘密律师  
中国知识产权报  
  ■阅读提示
  终端制造商、传统出版社、平台运营商纷纷入局,中国电子书阅读器市场热闹纷呈。易观国际分析师预测,今年中国电子阅读器销量将在去年40多万台基础上翻3番。但是,记者调查后发现,热闹的市场背后,作为支撑电子阅读产业发展的内容和版权,依然迷雾重重。
  自从亚马逊推出kindle(电子书阅读器),国内电子书市场征战就未停歇。终端商、出版社、运营商纷纷入局跑马圈地,欲在这一新兴市场一争高下。然而,各类电子书硬件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角逐市场时,人们却发现,作为电子书灵魂的阅读内容却因版权问题,竖起了一道高高的屏障,把雄心勃勃的“各路诸侯”拦下。
  近日,汉王科技因从第三方获得授权的部分预装内容涉嫌侵权,被中华书局诉上法庭。而之前,也有电子书阅读器厂商因为预装内容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这更是掀开了电子书市场上数字版权乱局的一角,也将电子书内容不足背后的症结——数字版权授权难、变现难暴露无遗。
  业内人士指出,电子书和数字图书馆、手机阅读一样,作为数字出版的形态之一,其产业链离不开数字版权的流转,其商业模式归根结蒂是数字版权价值得以实现的途径。然而,数字版权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对于不同的阅读终端,内涵不尽一致。就电子书阅读器而言,涉及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业界说法不一。权利定义尚不明晰,权利归属就更复杂。
  数字版权当道,各路诸侯两难。业内人士分析,巨大的出版和内容资源,完善的版权保护和诚信机制,从内容、软件到硬件垂直而极具掌控力的产业链,是国外同类产品获得成功的关键,值得业界研究借鉴。
  电子书市场: 预装内容满意度低,付费下载习惯尚未形成
  “2010年,中国电子阅读器的销量有望达到350万台,相比于2009年40余万台左右的销量,增幅达775%。”易观国际分析师张亚南预测,经过去年的市场孕育期,今年将迎来电子阅读器的高速发展。记者在走访北京中关村各大电子产品卖场、王府井书店后发现,电子阅读器果然迎来多品牌时代。除原有的汉王、津科等老牌电子阅读器厂商外,联想、华硕、爱国者、长城等it厂商也推出了相应电子阅读器品牌。此外,自4月上海世纪出版社推出辞海悦读器后,中国出版集团携手中国移动发布大佳移动阅读器,《读者》杂志的读者阅读器也已全国上市。另据了解,新华社已携手大唐电信进军电子书。
  电子书阅读器在内容服务上采用预装内容加网站下载服务的形式。记者发现,硬件厂商的预装内容大多为已过版权保护期限的名著以及网络原创小说、畅销书数目极少;而出版社的预装内容一般为出版集团所属各出版社的部分书籍。记者在中关村卖场对电子书消费者的随机采访中,仅有15%的消费者认为可以接受电子书厂商的预装内容,近70%的用户则选择购买后自由下载其喜好的电子书。
  汉王科技打造的“汉王书城”,目前已有电子书6万余册,其中免费下载的书籍占了约三分之二。记者从下载量统计数据分析,目前国内读者付费阅读的习惯尚未形成,付费下载者仍是寥寥,很多定价为2元、4元的电子书,还是零下载。一位汉王电子书经销商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多数消费者不满意电子书厂商的预装内容,也大都不愿意付费下载,而网络上存在大量没有合法来源的阅读资源,用户可以非常便利地将其转换成记事本(txt)格式,并放在电子书中阅读,这也是记事本格式成为最受电子书消费者欢迎的阅读格式的主要原因。
   作家易中天: 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可能又丢了一栋别墅
  “我不知道啥叫数字版权,是不是在一些格式合同中我就已经授权给出版社了?不知道,反正我还没拿到数字版权的一分钱。”6月29日,知名学者易中天在北大数字版权研究基地论坛上一席话,让在座研讨数字出版产业的各方都有些尴尬。紧接着有业内人士问:“2006年的畅销书《常规理论》基于数字版权所延伸的收入至少占到了传统发行的一半,按这个标准计算,你损失多少钱?”易中天笑答,可能又丢了一栋别墅!有媒体报道,易中天因出版《品三国》上下两本书,从出版社获得税前版税达1100万元。
易中天尚且如此,更广大的作者面对出版社的议价能力和谈判地位就可想而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数字图书馆、手机阅读、电子书阅读等各种数字出版形态和终端层出不穷,作者很难分清每类出版形态下自身的权益包括哪些,更不知道怎么获得利益。按照英美国家的惯例,因为存在良好的诚信机制和版权保护意识,作者会将版权全权委托给出版社代理,作者不会担心出版社剥夺或者隐瞒自己的合法收益。但在国内,作者自身的版权意识不够,有一些出版社就直接要求作者签一些推荐性的格式合同,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图书、电子等出版的各种权利。数字出版的权利全部拿走了,但是不约定双方怎么分成。
  授权,却拿不到收益,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作者开始惜售。一知名作者告诉记者,自己所有作品的数字版权都在自己手中,即便授权,也只会是一年到两年的短期授权,易中天也庆幸自己签的合同很快就要到期。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反而一个恶性循环开始形成。试想如果作者因为得不到收益,都不愿意将自己的数字版权授权给出版社、终端厂商,没有正版内容的顺畅供应,必然加深网络盗版内容的泛滥,作者正版的收益状况只会进一步恶化。
  传统出版社:数字版权太复杂数字内容优势不明显
  2009年我国数字出版产值达750亿,电子书作为数字出版的新秀,已吸引传统出版社入局。虽然出版社是步汉王等终端厂商后尘,但相比之下,业界却多认为前者占尽“内容优势”。不过,文著协去年通过在全国近100多家出版社的调研发现,出版社在其出版的纸质图书中,拥有其数字版权的不到20%,有的甚至才10%。
  “数字版权市场目前太乱,20%这个数据只高不低。”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成勇为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分析了这一乱局的成因:首先,数字版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在数字出版中,具体到手机、电子阅读器等不同的终端,数字内容包含的权利不尽相同。具体就电子书而言,如果内容只是预装在阅读器内,就只涉及到复制权;如果通过网络下载,可能就是网络传播权;如果需要在平台通过数据库检索,又可能涉及到汇编权、改编权。每一种数字出版新形态、新媒介出现,都可能意味着权利内容的调整,如何约定授权、如何分成都要及时调整,这对出版社、版权代理人以及作者都是一个严峻挑战,而且网络传播权是近年发展的概念,以往的合同并没有涉及。此外,因为国内版权保护环境并不理想,尤其网络盗版的泛滥,有些作者担心数字版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者拿不到合理的分成,不愿意放开数字版权,也有的作者将纸质出版权和数字版权分别授予了不同的出版社或者数字图书馆等其他公司。


  正是数字内容版权归属不明,再加上盈利前景尚不乐观,多年来出版社在数字版权发展上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
  不过,刘成勇和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都是数字出版的力推者,在推出了各自品牌的电子书阅读器后,两家出版社在内容+平台+终端上都开始更长远的布局。作为出版社,他们一致的思路是,电子书阅读器就像纸书的纸一样,其最终发展不能靠终端赚钱,而是提供内容服务。刘成勇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已成立资源部,加紧集团各公司出版资源的整合,力促各出版社拿到出版图书的数字版权,为数字出版打下基础。陈昕则向记者表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拥有了其出版图书50%的数字版权,并承诺作者从电子书等数字出版获得的收益与纸质出版获得的收益齐平。
    硬件厂商:终端+内容,“坚持版权四项基本原则”
  在去年以全国95%的市场份额拔得头筹后,汉王旋即向终端+内容的战略转变。汉王科技董事长刘迎建曾向媒体表示,汉王的重点将不是依靠硬件销售盈利。
  他表示,为打造汉王书城,汉王特别制定了版权合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免费数据加工”、“对方定价”、“28分成”及“一书一密”。首先,汉王将帮助相关出版机构完成传统纸质书籍的数字化建设,无论是一本纸书还是一个文档,汉王都可以免费加工成可读的电子书。其次,数字出版物的价格由出版社自行定价。另外,汉王倡导与出版社的二八分成原则,即所获收入进行二八分成,内容商得到八成收入,汉王收取二成的服务费。而在kindle模式下,亚马逊掌握网络销售图书的主导权,并获得收入的70%,版权方只能分得30%。“一书一密”,则是对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技术。据了解,目前汉王书城正以每月2万册的速度在不断扩充内容。
  尽管汉王“版权四项原则”护身,之前,也已寻求与文著协进行“数字版权认证”的合作,仍然没能摆脱被诉侵权的命运。“一部分情况可能与厂家自身的版权意识不够有关,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数字版权的乱局。有不少出版社在并未获得其出版书籍的数字版权以及转授权情况下,就可能与这些终端厂商合作。终端厂商没有更好的途径获得授权,有可能就明知道没有获得作者的授权,也只能从出版社这样相对集中的机构拿授权。”张洪波介绍说,毕竟全国出版社580多家,而作者成千上万甚至几百万。
  值得玩味的是,各大出版社也推出电子书阅读器时,产业链各方应该只赚自己擅长的钱。硬件商跨界做内容,显然不是最“擅长的”。看来,汉王此举是电子书产业发展“内容才是未来”的本质使然,也是迫于出版社发展数字出版乏力、数字版权局面混乱的无奈之举。
  平台运营商: 谁拥有版权 谁就占据产业链的主导权
  在内容提供商——平台运营商——阅读器终端厂商这一电子书产业链中,无论是出版社合作推出阅读器终端,还是终端厂商宣称“内容主导”,其背后也都是产业的主导权的争夺,也就是连接传统出版内容与电子书终端的平台拼抢。汉王书城、番薯网是汉王和方正打造的数字内容运营平台,辞海天下和中国数字出版网则分别出自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和中国出版集团,中国移动联合上下游打造的阅读基地是手拥6万册书籍版权的运营平台。
  各类平台的后台不一而足,但都是在为作者、内容商、出版商与包括电子书在内的各类数字出版终端和用户提供平台服务。汉王书城正利用“四项基本原则”在各大出版社招徕生意;番薯网已宣称拥有数字版权授权的可阅读或可销售图书60万册;陈昕要联合各出版社为他们打造数字版权的公共交易集成平台;刘成勇的中国数字出版网则要针对电子书、手机阅读、按需印刷等各项数字出版形态提供全平台服务。
  太阳底下无新事。以内容为核心的电子书,和数字图书馆、手机阅读等其他数字出版形态一样,版权问题也是互联网环境下各方利益的平衡问题。北大数字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张平向记者表示,在作者、内容服务商、平台运营商和终端厂商之间,让权利人获得合理收益,让终端厂商便捷地获得授权,让中间环节的服务商实现合理分成,各得其所,只有打通版权利益途径,才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中国知识产权报 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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